《新疆石油地质》
生猪屠宰场作为市场猪肉的直接供应源,是连接生猪养殖业和猪肉加工业的枢纽,大部分有质量问题的猪肉都是由此流入市场,严重威胁公共食品卫生安全,一直是动物检疫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对象。生猪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能够提高猪肉制品质量,又可以引起养殖户对生猪质量的重视,督促其及时上报、处理疫情,保证猪肉质量安全。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食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猪肉及其加工产品等常见食品,但目前我国的生猪屠宰检疫力度不够,监管体系还不完善,导致问题猪肉时常流入市场,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加强生猪屠宰检疫管理是从根源上减少猪肉质量安全问题,保证公共食品卫生和人类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途径。
一、 新疆生猪屠宰场检疫工作现状分析
(一)成绩与进步
新疆各地都建立了生猪屠宰场,市级以上地区已经初具规模,在广大兽医卫生监督检验人员和肉品卫生监督所的共同努力下,大部分生猪屠宰场都购置了检疫设备设施,强化了无害化室、检验室和化验室等检疫部门的硬件基础,还创造性研制了肉品快速检验箱,大大提高了检疫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检疫结果的可信度,促进“放心肉”工程建设;随着动物监督检验机构的建立,大量检验专业毕业生进入肉品卫生检验行业,不仅壮大了检疫队伍,还提升了队伍素质,县级以上单位都已经配备了专门的生猪检疫员,初步完善了生猪屠宰检疫体系;防疫部门通过刊登宣传栏、印制宣传画和张贴标语等方式持续开展卫生防疫检验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了其对肉制品质量卫生安全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肉品消费风气;随着执法机构的健全,有关部门通过动物监督检验培训培养了大批持证上岗的检疫员和监督员,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同时加强了兽医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并逐步完善证照标志管理制度,初步实行证照标志统一管理,保证了动物防疫工作依法实施,使生猪防疫、检疫管理规范化、系统化。
(二)问题与缺点
受地域和宗教因素的影响,新疆很多县城尚未建立定点生猪屠宰场,大部分乡镇甚至没有一个像样的屠宰场,无法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生猪检疫工作局限于肉品销售市场,内脏、头、蹄不在检验范围之内,不利于集中检验;兽医卫生检验工作实行检疫员承包责任制,将检疫费作为年终主要考评指标,导致检疫人员常放宽要求,严重影响检疫质量;各职能部门推诿扯皮,造成检疫执法力度不够;基层检疫人员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对执法程度不熟,严重影响检疫执法的声誉;农村乡镇生猪屠宰管理目前还是一片空白;资金缺乏,政府关注不够;消费者观念陈旧,认识不够。
二、 生猪屠宰场检疫工作改进对策
(一)加强生猪进场前检疫管理
检疫人员在生猪卸车前检查其产地的检疫证明书,并仔细核对生猪种类和熟练,了解其产地疫情和运输过程中的病死情况,严禁疫区生猪进场;生猪完成相应检查后再卸车,并在待宰圈内开展进一步的个体和群体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生猪立即隔离并进行深入、详细的检查,采取科学有效的解决措施;对每头生猪进行毛发和皮肤视诊和心音、叫声、呼吸声听诊,以及皮肤和淋巴结触诊,发现生猪感染病毒则分析病因,并结合具体疫情判断如何进行屠宰。
(二)构建规模化场内检疫保障体系
屠宰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生猪屠宰检查管理工作,勒令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养殖场进行整改并定期审核,保持屠宰场加工车间清洁卫生,减少蚊虫,同时定期对屠宰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要求其在工作过程中穿戴经过消毒的防护衣物,禁止患病人员继续工作;定期对检疫人员和兽医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二者的沟通交流,提升动物检疫执法团队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并积极争取相应经费,购置、更新检疫设备,以提高检疫质量;重视屠宰前检疫工作,证实相符的生猪才准许入场,严格按照相关的流程标准进行检疫并详细记录检验结果,完成检疫工作后开具合格证明,发现病死猪和病猪及时处理;根据屠宰检疫情况采取医工作人员和协检人员混合工作模式,并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每个检疫工作环节。
总之,针对新疆生猪屠宰场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缺点,加强生猪进场前检疫管理,构建规模化场内检疫保障体系,能够有效保证猪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对我国经济社会和畜牧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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